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、高温及涉氢实验安全管理的通知
鉴于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,为深刻吸取教训,举一反三,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中危险化学品、高温实验及氢气相关实验的安全管理工作,发布如下通知:
一、强化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,严守安全红线
1. 严格采购与存储:所有危险化学品严禁私自购买,并单独存储。
2. 规范使用与处置:实验使用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,明确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。实验剩余试剂和废液必须按规定分类收集、规范暂存,严禁随意倾倒或混合不相容废物。
3. 完善台账管理: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,确保账物相符、流向清晰、记录完整。
二、严控高温实验风险,杜绝违规操作
1. 实验前审批与评估:所有涉及高温、高压、高速运转等高风险实验,必须提前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评估,并履行导师审批程序。未经审批,严禁擅自开展。
2. 实验过程全程监管:高温实验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在场,严禁单人操作或实验过程中脱岗。夜间、节假日不得开展危险性实验。
3. 设备与环境安全:加热设备(如烘箱、电炉)周围留有足够散热空间,严禁烘烤易燃易爆物品。严禁穿拖鞋、短裤进入实验室。
三、严管涉氢实验环节,防范燃爆事故
1. 气瓶管理:氢气钢瓶必须有效固定,防止倾倒,存放点须通风良好、远离热源和火源,避免阳光暴晒。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气瓶严禁混放,间距不得小于10米。
2. 规范操作:涉氢实验必须在通风橱或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,实验区域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。氢气发生器及管路须定期检查密封性,防止泄漏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知识。
3. 监测与应急:使用氢气的场所应安装氢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。实验前需检查减压阀、管路连接处是否完好,严禁使用有故障的阀门或减压器。瓶内气体不得用尽,须保留0.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。
安全无小事,责任重于山。请各单位和全体实验人员务必高度重视,严格遵守各项规定,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共同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。
安徽省陶铝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
2026.4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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