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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通知

实验室安全检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12-23 18:35:22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本中心团队于2025年12月19日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。由实验室崔超鹏副教授牵头,参与人为全体实验室成员;就《实验室安全规定》展开了安全检查与学习,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高温设备安全性问题、实验室药品安全问题、用电安全问题等。

1、使用仪器设备时,需提前阅读操作说明,严格遵守操作规范,填写仪器使用记录;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和损坏要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。

2、在实验室期间禁止吸烟,喧哗,不得随意留宿,也不得将仪器或场地等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,时刻注意保持实验室整洁,干净。

3、使用药品时要提前查阅药品毒性,强酸,强碱,强氧化剂和腐蚀性药品(如:浓硝酸,盐酸,硫酸,高氯酸,氨水等)的使用均应通知指导老师,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备。

4、使用酒精要向实验室管理老师报备,标注用量并及时归还剩余酒精。干燥样品中若含有酒精,丙酮等易燃溶剂,样品干燥温度不能高于60°C,酒精含量较高时需要抽真空处理。

5、会议桌仅作为放置电脑和学习场所,严禁在会议桌桌面刻画和放置实验仪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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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审:安徽省陶铝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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